有关企业解雇员工事宜
企业在人事变动时是否需要事先同被调动者沟通下呢?我在前不久遇到了此问题,我在一家公司做采购员一职,经过是这样的在事先没有同我进行任何谈话的情况下出了份通知说我于某月开始调离现部门到另部门报道上班,我看到通知后不同意调动,随即现部门就发了一份通知到各各供应商处说我已经离职,今后我的一切行为于公司无关,我知道后特生气.请问我可以拿法律武器同公司较量吗?我该从何着手呢?
补充提问:
我已在公司工作了七年多时间,我手上现有的证据就是社保记录、厂牌、通知函、调令通知。我也知道当地劳动部门都是始终在维护着当地企业,毕竟是他们的经济支柱,对于我们这些打工者来说赢的几率难,我可以直接起诉到市中级法院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8-22-状态:未解决]
程建锋律师的解答:
看你原来的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是否约定了单位调动你工作部门的有关问题。如果事前没有约定单位的调动权,则单位不能随便调动你的工作部门,你不同意也是你的权利。单位以你不同意为由而解雇你,则是非法解雇,按照法律规定你可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