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
在某公司上班11天,还未签订劳动合同(因有规定一个月内签订即可,其实是签了,但是还内有盖章发给我),公司突然取消我的岗位编制,让我做基层员工,我不同意,公司让我办手续,提出离职,在离职申请上写了因个人原因?
这样还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吗?
11天可以拿多少?是不是半个月的工资?
是按基本工资发还是怎么发的?有三个构成部门,基本工资很低,职位津贴很高的设计,那该怎么计算啊?
急处理!!1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1-28-状态:未解决]
程建锋律师的解答:
你拿不到经济补偿金了,是因为你自己提出了辞职;但根据你工作的天数,公司应该给你发相应的工资。工资和津贴都应该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