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问题?

我在网上骂了公司领导写了些对公司负面的影响,然后公司报案派出所来查后,我承认我干的被治安拘留7天,拘留第二天公司来人口头说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且让我赔偿我出去培训时的培训费用,按照培训协议我应该在此企业工作七年,从签订协议至今我在此企业已经工作9个月,按照比例折算后是六千多块钱,培训费包括(交通费,电话补助,食宿补助)。在这期间企业一直没有为我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我不知道我应不应该把培训费给公司,而且培训协议和合同都是一式两份的我跟公司要属于我的那份公司不给,如果我不给他起诉我会有什么后果。我问过仲裁和律师,众说不一有的说给有的说不用给,我到现在也不知道该不该给。望有经验的律师朋友帮帮忙 谢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2-17-状态:未解决]
程建锋律师的解答:

应该给的。法律对此有规定的。

我咨询程建锋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知识产权 房产纠纷 金融证券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公司上市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程建锋律师 > 程建锋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