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卖的房子现在想收回
我于2009年底将广州天河区一套房以73万卖给买方,房产证没有出来,只收了8万定金,并将所卖房屋给买方住,买方付1000元作为买方使用该房屋的入住费。协议上写如果卖方违约就赔偿买方房价的20%,并退还所有款项。买方违约,卖方收回房屋不退定金。这样的协议先看起来不公平。 现在这套房涨到100万,我想找另外中介卖掉。是否犯法呢?如果可以这样做,是否要赔付买方的20%?如果闹上法庭,法庭会怎样判?会不会吧房子判给他?
补充提问:
当时第一次谈时,中介立马代买方给了5000元定金,并让我签了买卖合同。但是买卖合同并未给我。我想肯定是等房产证出来了他们再填上日期,叫买家签字。这样的情况对我有帮助吗?签了合同没有给我一份。现在我有权叫买家搬出去住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2-17-状态:已解决]
程建锋律师的解答:
我觉得,该案件有意思,如你在卖房子时,房产证没有办下来,按照规定是无法卖的,你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将其定金退回。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