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人员的社保补交问题
本人2009年9月入职一家公司,入职以后公司有催促过提交社保的资料,资料提交以后公司说本人没有停保,需要停保才能交的进去(前一份工作离职以后在家休息了半年时间),因为工作比较忙,另外也是第一次换工作,所以一直没有去停保,直到2010年8月才到社保局停保,停保之后碍于公司的压力没有跟公司提出相关社保要求,2011年11月办理离职的时候,向公司提出了补交社保的要求,公司以在职期间因为个人原因未能缴纳社保为理由,拒绝补交社保,请问这样合理吗?我是否还有办法让公司帮我补交以前的社保,劳动仲裁会受理这个案件吗?胜诉的几率大不大?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2-03-06-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