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育

孩子11年12月出世。出生时孩子的爸爸不够年龄登记,第66天才补办结婚证,女方的计生办说要罚6万七千三百二十八。生孩子前自己做生意女方帮忙看着,但每个月都亏钱的,现在都没有继续经营下去了。现在男方要出去打一千多块的工,女方没有工作。那我们罚那么多应该吗?
补充提问:
是第一胎。
双方之前从未有过婚育史。
女方现在已上环了。
该罚多少钱才合理?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03-23-状态:未解决]
高翔律师的解答:

如果是因为没有及时办准生证而生育,罚款金额显然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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