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咨询

律师您好!有些问题想咨询您。律师您好!有些问题想咨询您父亲家中有兄弟姐妹三人——姑姑(最大),父亲(居中),叔叔(最小),我还有一个爷爷,奶奶已故。

由于交通意外,叔叔不幸去世,现正在走关于赔偿的司法程序,请问:关于各项赔偿款中,有哪些是可以赔给爷爷的,因为婶婶(叔叔的爱人)不孝敬老人已久,我怕这笔赔偿不能落到爷爷手里。

如果她们不给,我们能有什么办法?还有就是,婶婶现正要把几套房产从叔叔名下过户到弟弟(叔叔的儿子)头上,请问这里可有爷爷的份?具体应当怎样分?因为当时买房,爷爷出了很多钱。

(目前他们还要拉着爷爷去做放弃继承的分证。(目前他们还要拉着爷爷去做放弃继承的分证)。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5-03-状态:未解决]
韩冰律师的解答: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您的描述,您叔叔的存款及房产中,有一部分属于爷爷应当继承的遗产,如果爷爷做了放弃继承的公证,那么就得不到叔叔的遗产。
叔叔的赔偿款也应当计入遗产范围,因此爷爷也有继承权。
婶婶擅自将房产过户到叔叔儿子名下的行为是违法的,爷爷有权起诉要求撤销过户行为。
跟婶婶协商不成应当起诉索要爷爷应当得到的遗产份额法庭会支持的。期间注意搜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更好的维护爷爷的合法权益。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叔叔的妻子、子女和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叔叔的遗产。一般情况下是均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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