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离婚分割问题
2008年二季度我个人交购房首付购买房产一套,购房合同是我一个人的名字,2008年三季度结婚;2009年三季度交房;房产证至今在银行,也没有去取,是我个人的名字。目前打算离婚,请问关于房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如何分割?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没有还贷那部分如何分割(包括增值部分)价格评估以什么为准?谢谢!
补充提问:
谢谢律师!法律有明确规定还是一般的判例如此?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5-04-状态:未解决]
韩冰律师的解答: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还贷的那一部分,平均分割,有取得房屋的人偿还另一方为此支付的费用。房产增值部分不分割,因为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还的房贷,有取得房屋的人继续偿还。价格以相关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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