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标准产假90天,晚婚晚育加30天,丈夫单位不休假加15到30天,剖宫产加15天。一般单位还有年假累计,各单位不同。 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还有疑问请拨打13466679878咨询 或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