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晚育且为独生子女的产假几个月?

您好,请问北京针对晚育且为独生子女的给予几个月的产假?按照法律工资都应该正常发么?听朋友说大连都是5个月。即3个月正常产假+1个月晚育+1个月独生子女假。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5-09-状态:未解决]
韩冰律师的解答: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标准产假90天,晚婚晚育加30天,丈夫单位不休假加15到30天,剖宫产加15天。一般单位还有年假累计,各单位不同。
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还有疑问请拨打13466679878咨询
或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我咨询韩冰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海淀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韩冰律师 > 韩冰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