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到底属于谁
20年前儿子没结婚时,都是父亲向村里要的宅基地,施工证是父亲的名字,理由是儿子结婚急需用房(父亲还有其他宅基地),房子盖好后也一直由儿子居住,现在父亲要把其中的一部分房子分给其他儿子,请问律师父亲有权这样做吗?如果儿子想要拥有自己的宅基地,还可以向村里申请宅基地吗?村里还能够批准吗?
老大盖新房子要宅基地时,老四单位出具了无房证明村里才批的,请问律师老四是否有权分割老宅子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5-10-状态:未解决]
韩冰律师的解答: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宅基地的发放原则是“一户一宅”,如果宅基地和房子是父亲的,父亲有权进行分割。儿子如果因此没有了宅基地,可以按照相关的条件再申请。建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期间注意搜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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