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有没有“冻结”或“搁置”一说?

我们到法院起诉要求遗产的“知情权”和“继承权”,能否申请将遗产“冻结”或搁置起来?如果可以,有没有时间限制?再分割遗产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5-11-状态:未解决]
韩冰律师的解答: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您说的是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起诉前或诉讼中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即利害关系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提起诉讼,使与被保全的财产的有关争议能够通过审判得到解决。如果利害关系人未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担保。再分割财产可以根据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来分割。
还有疑问请拨打13466679878咨询
或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我咨询韩冰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海淀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韩冰律师 > 韩冰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