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续签合同
如何理解劳动法关于订立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中“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这是指连续订立两次后在订立第三次时为无固定期吗?还是在订立第二次时就为无固定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5-13-状态:未解决]
韩冰律师的解答: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指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要续签的应当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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