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问题

您好,我是外地户口,但是我的父亲是北京户口。我父亲用我以前给他的钱买完房产之后可以马上赠予给我吗?我父亲是和我的继母在一起,如果我的继母不同意赠予会不会有财产纠纷等问题?还有如果我的弟弟妹妹不同意还不会有问题,这应该是一个怎样的办理程序才最严谨呢?急!谢谢~
补充提问:
那么我是否是外地户口没有影响吗?是一定要有房屋产权证才可以是吗?没有产权证就不能办理赠予公证吗?这个在叫税费的过程中受不受新出台得买卖商品房的限制?跟是否满5年有关系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5-15-状态:未解决]
韩冰律师的解答: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要看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您父亲的个人财产。如果是您父亲的个人财产,您的继母无权干涉,您父亲有权利进行处置,您的兄弟姐妹不同意也无所谓;如果是您父亲和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就要征得您继母的同意才可以赠与您。
您是外地户口只是在限购上有限制,接受赠与不受限制。
房屋赠与手续:
1、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即赠予书。按规定,房屋赠予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予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3、办理公证。根据规定,房屋赠予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予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予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
5、赠予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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