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律师您好。纠纷房屋位于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安乐村。房屋属于父母遗产,父母去世后,5个子女中有2人已放弃继承,其余3人共同拥有。当初父亲将房契交予长子保存。在1993年,村委会在未通知产权人的情况下,将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转移给二儿媳。在与被告协商分割房产未果后,决定利用法律公平公正解决此遗产纠纷。被告在5月10日接到法院传票后,11日、12日突击强行将房屋拆毁、翻建(将房屋上盖、前脸拆除,剩余两房山、后檐墙),而且没有任何审批手续进行私自翻建。我想咨询的问题有3点。第一,此房屋认定归属。第二,土地使用权证是否可以变更。第三,被告私拆房屋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触犯法律,应依法追究其什么刑事责任?此案件将于本月27日下午14点30分在顺义区牛栏山法庭开庭。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5-25-状态:未解决]
韩冰律师的解答: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您的陈述和相关的法律规定,继承人对房屋有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可以要求均等分配。土地使用权认为登记错误可以要求变更登记。以上事项需要相关的证明材料,为全面解答相关法律问题,需了解事情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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