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讨失业补偿金?

我是2008年3月底到公司,2011年5月底离开。在公司整整三年,没有签过劳动合同。他因我工作态度不好为由辞退我,我向他讨要失业补偿金,他说从来没有辞退员工发过失业补偿金。我将如何保自身的合法权益?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5-25-状态:未解决]
韩冰律师的解答: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您的陈述和相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和您签劳动合同,您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公司违法辞退您,您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满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
一年之后就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时就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没签,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2倍工资。
失业补偿金是公司为员工交了失业保险之后,员工被辞退了,然后员工先办理失业登记然后再领取相应的补偿。为全面解答相关的法律问题,需了解事情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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