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

您好:
我丈夫第一次婚姻生一女儿,在孩子9岁时离异,协议离婚,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一次性将房产,及数百万现金给女方,作为女儿抚养费,男方可以说是净身出户,两年后,我与丈夫认识,相知,相恋到结婚,十几年来,我们打拼出了自己的事业,有了可爱的孩子,这些年我丈夫从各个方面也没少照顾他与前妻的女儿,这也是人之常情,我现在就想知道,将来我们的家产,他与前妻的女儿是否有权继承?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5-27-状态:已解决]
韩冰律师的解答:

律师助理王澜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您的陈述和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丈夫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的话,他与前妻的女儿是有继承权的,但如果立遗嘱,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但立遗嘱存在很多需要注意的问题,如果出差错会导致遗嘱无效. 详情请打电话18701148445咨询 或找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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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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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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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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