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
我有一个87岁的老母亲,体弱多病。其它两个姐妹多年来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为此,我作为老母亲的法定监护人与她们对簿公堂,经过一审二审我们赢得了胜诉。但在我们于2010年1月申请执行至今已有18个月了,还没拿回老母亲的10年1月以前的医药费。她们的理由是已生效的判决中医药费分担部分只规定分担比例没有具体数额。执行法官竟也以此为由要求我们另行起诉。我是一名下岗多年的残疾女工,家中一切全靠丈夫一人收入在支撑,老母亲每月医药费平均也要2000多元,再加上多年来打官司的费用,现已无法承受。我该怎么办?急盼帮助!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7-20-状态:已解决]
韩冰律师的解答: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您的陈述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按照法官的意见来另行起诉另外两名子女,如果感觉困难,可以到法院申请面交诉讼费。期间注意搜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维护老母亲及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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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推荐了一条新的路径,我可以借鉴,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