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外的“诚信保证书”

2010年6月毕业进入公司时就与公司签了一份服务期长达5年的劳动合同。时隔大半年后,现在公司又要跟我们签一份所谓的“诚信保证书”。签这个“保证书”的实质原因是:公司帮助我们解决北京市的集体户口。但是在这个所谓的“保证书”内容中只字未提户口的事,而全是提到培训费,住宿、交通、就餐等补贴。
诚信保证书内容如下:
本人_____,(员工编号:_____,身份证号:_______)于2010年加****公司,并经慎重考虑与****公司签订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愿意在劳动合同期内将我的聪明才智和专业知识充分投入到工作中,为公司创造价值,贡献力量。
自加入公司以来,公司充分考虑员工的培养和发展,为保证员工能够持续、稳定的在公司服务投入了大量物力和精力。其中包括为员工提供政策支持,以及由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各类境内外外派学习和研修等项目组成的系统培训,现时公司还出资补贴员工住宿、交通、就餐,为员工创造了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因此,本着遵守劳动合同服务承诺,诚实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则,我以个人诚信为保证郑重承诺将在****公司完整履行与****公司签订的第一期五年劳动合同。在此之前如因个人原因(包括主动离职或因个人表现原因被解除劳动合同)导致不能完整改选该劳动合同,我自愿向公司赔偿培养费用和相关补贴开支人民币3万元,并愿意承担此行为对个人信用产生的影响和后果。
以上承诺为本人经过慎重考虑后做出,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本承诺一经签订立即生效,特此保证。
保证人:______
这里边提到了自愿,其实我们并不自愿。但是我们知道,如果不签,就不可能落下北京户口,我们也想能落下北京户口,只是不想 签这上“诚信保证书”。
请问:公司让签这样的“诚信保证书”合法吗?是否有违劳动法的第二十二、二十三条?

补充:请问一下律师:是签这样的“诚信保证书”的做法不合法,还是“诚信保证书”中的涉及的内容不合法? 我们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保证我们的合法权益? 如果我们迫不得已已经签了这份协议,那么在离职的时候如果公司跟我们要违约金,我们是否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不给呢?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3-28-状态:未解决]
韩冰律师的解答: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签这样的保证书是不合法的,其中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当为无效。员工可以拒绝签这样的保证书。
公司跟员工要违约金没有法律依据,员工可以拒绝支付,协商解决不了,可以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还有疑问请拨打1346667987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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