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纠纷

我通过中介去年10月买了二手房,当时看房时只有女方一人,房产证上是她自己的名字,中介查档均正常,过户登记都很顺利,11.10月登记,拿到房产证,11.25房款已交给女方,但到交房时,她说他老公不同意,是背着她老公卖的,现在他老公反而把她和我给起诉了,说是他们共同财产,必须退还、要求解除合同。 后来我在房屋登记处查询,发现当时他们购买合同签订的94年8月,购买人是她老婆,而且上边有一条“必须20天交完剩余款,否则合同解除,没收押金,”他们结婚时间是94年12月。但他咬定是自己购买的。不知这个能否算是女方婚前财产?我现在已供着房贷。但房子她老公住着。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3-29-状态:未解决]
韩冰律师的解答: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您购买房屋时属于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依法取得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
依据您的描述,该房产应属于该女子的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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