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侵占公共地方,物业协调半年未果,求助法律程序

我是三楼住户,,在我家客厅窗户外面有一块平台,因为楼下一层二层是底商。隔壁邻居的厨房窗户对着的也是这块平台,相当于这块平台一半对的是他家的厨房,一半对的是我家客厅。邻居私自把厨房窗户改成门,把那块平台用铁丝网圈起来,在里面使用洗衣机,还搭建了晾衣架。严重影响了我的私人生活,因为那里正对我的客厅窗户。物业协调了半年,对方是个无赖性质的人,一直没有恢复原状,城管说他们管不着,请求法律援助。我是继续找城管,还是使用法律手段。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3-31-状态:未解决]
韩冰律师的解答: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平台属于所有业主的共同所有,对方无权私自使用,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一下,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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