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工伤吗?律师高手帮帮忙?急急急

伟大的律师您好:
事情是这样的,我妈再学校食堂上班,前几天因同事的失误,把我妈的头给砸了,当时就晕了,头上砸出个大包,苏醒后头又疼又晕,之后,去了医院,拍了ct,开了药,吊了三天吊瓶,共花了两千多,期间他们没有人打电话问,更没有人来家看我妈?现在好点了,我们那着收据和病历本,到学校食堂找负责人,报医药费,他们拒绝赔偿(食堂私人承包的),态度非常恶劣,当初跟食堂签了劳动合同,说是给上工伤一险,但什么凭证都没有,
请问:〈1〉这算是工伤吗?他们是否有责任报销医药费用?
〈2〉我歇这几天是否有工资?
〈3〉我现在如果辞职他们是否可以给我补偿?
再线请求您们的解答和帮忙,多谢了!!!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3-31-状态:未解决]
韩冰律师的解答: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这种情况是属于工伤的,应当按照工伤赔偿。您在休息的这几天是有工资的。工伤赔偿的基本程序是:
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计算赔偿数额——要求赔付。不成,申请工伤赔偿纠纷仲裁维权!
1、工伤认定部门是市级劳动局工伤保险处。
2、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在受伤后三十日内提出;单位不申请的受害人或其亲属应当在出事故受伤后一年内提出。如在此期限内不能完成,就很难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了。
3、申请认定时需提交A、身份证复印件,B、劳动关系证明,C、看病的病历资料[职业病的还需要职业病防治所诊断证明书]。D、其他必要的资料[如交通事故责任书等]。
还有疑问请拨打1346667987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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