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清算

1、国有企业什么情况下必须清算?
2、国有企业是否使用公司法?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4-07-状态:未解决]
韩冰律师的解答: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公司清算是公司行使自治权利的一个体现,公司清算过程是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为公司注销提供合法依据、使公司合法死亡的法律行为。同时,在公司出现解散的情况下,清算也是公司的义务,当公司不依法清算可能损害债权人或股东的权利时,法律赋予了债权人及股东申请清算的权利。

第一,公司清算的前提条件:公司处于解散状态或不适宜继续存在。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公司章程规定期限届满或者出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按照《公司法》规定此表决事项应由代表全部表决权2/3以上的股东通过方为有效。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无需成立清算组,按公司合并分立程序执行。)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法院请求解散。
只要企业的性质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适用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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