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私自处置房产,我能追回吗
我们71年结婚,92年购买北京二环内60平米单元楼,现值180万(其实是父亲单位在父亲调外地工作时,留给父亲叶落归根用的,去年父亲户口回京,正在和老公商量归还产权事宜),今年3月突然发现,老公已经在去年10月就将该房产以10万元的超低价过户给了女儿,达到转移房产的目的。
我现在要求女儿将房产返还,我的要求能得到法律支持吗
补充提问:
房屋现在是已经购买有大产权的房屋,老公在没有和我进行任何协商的情况下,将房产过户给我女儿。我现在要求女儿将房产归还为我们夫妻共同房产,我的要求能得到法律支持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4-11-状态:未解决]
韩冰律师的解答: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你们的房屋是在92年你们购买后,即属于你们夫妻共同的房产。你老公在未经你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屋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过户给女儿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你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你老公过户给你女儿的行为无效,要求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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