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共同出资购置房产为养老,老人死后,分割财产问题。

老人委托儿子养老,为养老,儿子需购置房屋,遂父子共同出资购置了房产,老人生前口头确认将房子记在儿子名下(房子暂未获产证)且已在相关机构登记。
后老人去世,老人其他子女要求分割老人遗产,是否具有法理?另外如果分割,应分割老人出的用于购房的钱,还是其他子女也有权分割房屋升值带来的利益。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4-11-状态:已解决]
韩冰律师的解答: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如果老人的其他子女承认老人生前的口头约定的情况下,其他子女可以放弃继承权,协助过户到儿子名下。如果不同意,就要看当初买房时的具体情况和在相关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以确定房屋所有权,再将对方的出资返还。既然老人没有留下遗嘱,其他子女要求分割老人的遗产时,将按法定继承来分割。 还有疑问请拨打13466679878咨询 或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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