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续订

我是00年到公司的,到今年6月底合同到期,公司不想续订,请问是从08年开始赔偿吗?还是从加入公司开始算起N+1呢?如果是无理由或是以冤枉人或侮辱人格的理由呢?
补充提问:
请问到底是从00年开始呢?还是从08年开始呢,到今年6月到期后,我一共能得到几个月的赔偿金或补偿金呀?能有12个月吗?听说,可以给另给三个月找工作的工资,有这回事吗?怎么样能在合法的范围内得到多些的赔偿金或补偿金?如果公司没有正当理由是可以随便的不续签吗?如果就赔偿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合同到期后我还能继续去上班吗?什么样的证据有证明对方有侮辱人格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4-13-状态:已解决]
韩冰律师的解答: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如果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应当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从进入公司之日起算,每满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侮辱了您的人格,请保存相关的证明材料让公司给您道歉,公司不同意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还有疑问请拨打13466679878咨询 或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说明得很详细,而且效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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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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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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