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

赠与东西,我还可以要回来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4-14-状态:未解决]
韩冰律师的解答: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赠与的东西在交付给对方前,或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回来,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主张撤销赠与的,须有相关的证明材料,可以先和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还有疑问请拨打13466679878咨询
或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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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海淀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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