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

我友几年前从一人手中购得一间房平房,没有办理产权。该房产是这人的姥姥赠给他的。我友和此人订有买卖房屋的协议,并且该人把此房的房产证、姥姥赠房的文书都闪给了我友。前些天该人和他的亲属找到我友告知他们已经重新办理了此房的房产证,是他的母亲名下,扬言拆迁时要8平米的拆迁㰪(原房8 平米,后我友改建成20平米),问当时的房屋买卖成立吗?他们的新产权证是否有效?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4-15-状态:未解决]
韩冰律师的解答: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按照法律,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的标志是过户,合同上的出卖人将房屋卖于你朋友,没有过户,你朋友只是合同权利,不必然对八平米房屋拥有所有权,因为房产证记载不是他的,至于后来把房产证变更成出卖人母亲名字的行为,没有什么问题。所以,他们当时的房屋买卖成立,但只是一个合同关系,所有权没发生变更,现在办证到人家名下也有效。你朋友只能依据合同关系主张出卖人违约,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期间请注意搜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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