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再婚父亲的房屋能否由我全部继承
我家情况父母和儿子、女儿四口人。父母89年离婚,房子和儿子(是我)判给父亲,女儿和存款判给母亲。当时我20岁上大学二年级,父亲一年后在婚,大学各项费用全部是父亲个人出资,家里所有开支父亲承担,继母不出一分钱。请问我父亲再婚前的房子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房子以后我能全部继承吗,继母和我姐姐是否都有权分割,如果我想全部继承此房前期需要做哪些工作。
谢谢您的解答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4-15-状态:未解决]
韩冰律师的解答: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您的父亲没有写遗嘱,您父亲去世后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您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都有权利继承,在这种情况下,您就不能继承此房产。可以让您的父亲立遗嘱,(遗嘱最好找律师见证或公证,效力会高些,但是律师见证相对费用会少些),这样您就可以继承全部房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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