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分配急急急!!!

律师好!苏女士的老公柯先生去世后留下一套三室一厅套房,房子是1990年柯先生在中国大陆购买的,苏女士跟柯先生1998年再婚的(苏女士是离婚的,柯先生是丧偶的的台湾人)。柯先生在台湾有七个子女,苏女士有两个子女。请问遗产应该怎么分配?请详细解答各分配的比例!!!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4-19-状态:未解决]
韩冰律师的解答: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您的描述,柯先生的房产属于柯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苏女士和柯先生结婚后,苏女士的两个子女有没有和柯先生形成事实抚养关系,如果形成抚养关系,该房产有柯先生的配偶、柯先生的7个子女、苏女士的2个子女、柯先生的父母共同继承,一般均等分配,也有例外情况。如果没有形成抚养关系,该房产有柯先生的配偶、柯先生的7个子女、柯先生的父母共同继承,一般均等分配,也有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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