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算什么?

我和两外两个朋友一起合资开了家餐饮店,具体出资时我出了3.95W,朋友B比我多出6000,朋友A出的是50%,也就是说我和B共出了50%,但是这是笔糊涂账,因为开始都没签合同,所有经济权全部掌握在A手中。而店面不景气,亏损了,现在打出去了,不过从开始到现在我都没拿回一分钱.我手上只有一张A写的3W元的合作开店的条子,请问我要怎么才能拿回属于我的钱?通过法律途径要经过什么程序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09-11-12-状态:未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你们应属合伙经营性质(普通合伙)。现时情况下,你可依据A写的出资证明,要求根据合伙饭店的现状已是亏损状态,要求清算,双方协商一致自己清算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清算,按出资比例适当收回出资。

我咨询苏村野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海明达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威海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医疗事故 合同纠纷 海事海商 国际贸易 婚姻家庭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合同审查 合伙加盟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苏村野律师 > 苏村野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