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我是一名银行职员,几年前买了一套单位的房改房40几平米,后向单位借了一间房,这间房和这套房是隔壁的,我把它打通,连成一套。这样住了几年后我把这套房卖了,但向单位借的这间房我没有归还,也就是还是照样和卖的这套房连在一起。我和买主之间没有任何书面协议或合同,只是口头协商。我已向买主口头说明借的这间房是我们单位的房产,我无权卖单位的这间房,如果单位讨要就得归还。买主已付我全额房款。房产证已交在买主手中,由于单位不肯盖章而过户不成,单位三番五次逼我摧讨这间房,但买主用种种借口占着不腾出这间房,我想起诉买主,有法律依据吗?我可以要求被告支付相关诉讼费用吗?请邮箱回复,银行上班电话不方便。谢谢!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09-11-16-状态:未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单位是这间房的所有权人,可以以单位的名义起诉,或者单位出具证明,证实你是该房的使用权人,你亦可以起诉买方,要求其腾房;在诉讼请求中可主张由对方承担诉讼费用(但起诉时你要预付诉讼费用)。我的邮箱:sucunyelawyer@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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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海明达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威海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医疗事故 合同纠纷 海事海商 国际贸易 婚姻家庭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合同审查 合伙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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