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的一个表妹,前一段时间交了一个男朋友,感情挺好,都买房准备结婚了。
两个星期前表妹肚子疼,当时给他男朋友打了电话,男方马上带她去医院检查,结果查出得了卵巢囊肿,当时男方以家属的名义签了字,马上作了手术。(住院期间的费用都是表妹自己出的。)表妹住院期间男方母亲和男方对表妹照顾有佳,表妹很庆幸,以为找到了一个好男人,下半辈子有了依托。可是没想到表妹出院后,男方立刻变了脸,电话也不打一个。后来男方母亲向我表妹家提出分手。 表妹很受刺激,本来手术后身体上已经很痛苦,听说男方要分手更加受了刺激,茶不思饭不想。
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可以诉诸法律向男方请求精神损失费吗?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09-11-21-状态:未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赔偿基于侵权,该男并未侵害表妹,法律上不会产生赔偿责任;法律是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其不能调整全部的行为,本事件如果有必要也应是道德行为规范调整的范畴;此时家人应多加开导,而不要一味地想找该男的不是,只能会更加加剧这种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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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海明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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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医疗事故 合同纠纷 海事海商 国际贸易 婚姻家庭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合同审查 合伙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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