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
我是零八年5月2号,进入这家公司至今,任职电工。我们的工资条都是假的,是厂里为了防止劳动部门来查,我们的工作时间是12小时,夜班也是12小时,夜班补助6块,今年5月才买保险,是我本人要求买的,我们的基本工资是850,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加了170元的基本工资,双休日照常上班,如果按这个标准计算,我至今,应该拿多少加班费,如何才能拿到我该拿的加班费?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09-11-23-状态:未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一、工作时间超过每日八小时的为加班费,按小时工资的1.5倍计算每小时加班工资;二、双休日按日工资的2倍计付薪酬,法定假日按3倍计付薪酬;三、你可以计算一下公司欠付的加班费是多少?四、公司欠付加班费及未予及时为员工交纳社保都是公司违法事项,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