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人

为了宅基地事,对方动手打我妈,我拉开他,他打我,我被他打的疼,还手打他,也不知道打他那里了,后知道打他鼻子上了,后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害。他不服,过了十几天又上省医院从新拍片,结合第一张片子重新鉴定为轻伤害,现在公安局说现在是刑事案件,我现在办了取保候审在家,等待法院审判。他家还很有关系的,认识检察院当官的,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09-11-24-状态:已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你若有证据能证明其伤害构不成轻伤害或鉴定过程中有其他违法事由,可自己或委托律师申请重新鉴定,否则,按第二次鉴定的结论,伤害事件中伤者鉴定为轻伤,你就涉及刑事责任,只能委托律师辩护及处理民事赔偿事宜。看情形伤情应不严重,若在案件操作过程中处理得当,你不会判决“人同自由受限”的刑罚的。关键是自己要有理有据,不要太在意对方关系的事,那是你左右不了的事,你做好你自己能控制的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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