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急!!!

肾积水手术:体重和精神正常,抗病能力及平时创伤恢复能力良好 事故 手术后第八天拆线拆到一半线时,伤口正常,是一实习生拆的,在其一针用剪刀挑了下,动作有些粗鲁,等九天拆完线发现那一针与其它不同有些发饱满当即叫了主治医生,医生声称刀口正常恢复良好,晚上纱布全部湿透,血水来自那一针裂开小孔,医生处理时挤压冒出不少血水物,然后伤口因为血水物原因持续恶化最后伤口全部撑开处理,每天清理脓块和腐肉消炎第二十三天再二次缝合,请问根据医疗法,可以追究医院责任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09-11-24-状态:未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1、医患纠纷较难处理,但重点是细节;2、要确定该实习生当时的诊疗行为时是否有相应的资格与资质,医院应提供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医疗行政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来说明;3、要确定该实习生当时的诊疗行为时是否有操作失误及诊疗行为是否有记载备案;4、确定了上述两点细节,才能确定是否能追究医院的责任,到底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错,还要从证据及细节上来最终确定;5、至于是患者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还是医院主动申请,双方能否达成一致,协商解决,还是最终到法院去解决,这些都是随事态发展而变化的,但患者能做的是组织好证据,为诉讼做准备,最好不打官司,但准备得好,一旦打起官司,起码处于有利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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