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的复函》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其中强调把“一致同意”作为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的要件。但这种“一致同意”并非只有通过书面或口头明确表示,还可以从行为人的实际行动来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