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证能得到拆迁补偿吗(法制日报读者322)

我是外地人在让胡路铁路医院旁买的平房,没过户,房本是大‘国徽’.是集体土地证.土地证在单位铁路水电站.土地证拿不出来,请问:没有土地证怎么过户?如果没过户动迁能直接过户吗?像我这种情况动迁能给楼吗

[法制日报手机报]读者提问(最佳满意答案将刊登在手机报上,并署解答律师姓名)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11-26-状态:已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你的问题首先应确定你购买该平房的合同是否有效,因你的陈述尚不确切,我的回答不一定完全复合原始状态,但作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不允许流转的(现有些地区试行不在此之列),且该权属证书的办理,是先办土地证,后才能办下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出让土地上的商品房的办证程序先办房屋所有权证,而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顺序是完全相反的。而依你所述。无法办理权属证书,就有可能涉及购房合同效力问题,若是无效的,在该平房拆迁时,你就不能以拆迁人的身份获得相应的拆迁利益。
其次,在合同有瑕疵或无效的情况下,你应考虑当时购房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及购房至今的时间长短,综合上述因素来与平房原所有人(权属证书上体现的所有权人)进行协商或诉讼解决。
最后,你作为现在平房的“占有使用人”,在拆迁时是可能在拆迁协议上签字的,但要明示该平房有争议,躲迁的费用是法定应付给你的,但包括躲迁费用在内的拆迁利益需你与原房主协商一致或诉讼后,拆迁人才会依据协议或判决支付给相应的权利人。
而回迁得到货币还是楼要根据拆迁人所提供的拆迁方案,及你或原房主与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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