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纠纷

我于03年购买了一套房子,两证未出,合同是用我的名字签的,发票也是我的.请问: 1.当出买房子时我父亲也出了一部份钱,(无字据),请问我卖房子时我父亲是不是也该得到一部分钱? 2.做产权时是不是要我父亲去签一份放弃继承权书? 3.产权未出,如果想要卖掉房子,请问该怎么办理手续? 4.房子现在是我大哥在住,如果我大哥盗用我的名字与债权人签了用房子做抵债的协议,请问我是不是就等于无法拥有这套房子的产权?一旦事实成立,我能否讨回,用啥法津,打官司吗?我现在是否有权赶我大哥出去?因为有一部份钱是我父亲出的,我大哥是不是也拥有我父亲的那一份权力? 5.房子是我婚前购买的,也为此欠下了一部分债务,婚后我妻子也为我一起承担了部份债务,请问如果我们俩离婚的话,这个产权又该如何分?为此产生这些纠纷,希望得到你的解答,谢谢!!!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09-11-26-状态:未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1、你父亲的出资就视为对你的债权,你对该房产有所有权,出售时卖房款项与你父亲无关。2、你父亲是否放弃继承是他的意思表示,这同确权没有关系。3、你想售出该房,有买主你应向其明示两证未予办理的情况及背景,其愿意购买的话,双方通过签订合同,支付购房款,出具收款收据,交付房屋,并约定办理权证的权利与义务明确即可。4、他人假借你的名义“以房抵债”,你知晓后可予以撤销即可。5、因不动产只有办下权属证书,才可能存在“善意取得”的情形,除此之外,他人即使占有,你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即可,不会有无法挽回的情形的。6、依你所言(不清楚为何你大哥在该房住),没有其他争议情况下,你有权通知你大哥搬出,但应给予一定的合理时间,前已说你父亲是对你的债权,不会及于该房子上,因此,你大哥对该房子现在看到的没有权力。7、该房权证未予取得前,若离婚法院不会分割该房产,只有在房子两证取得后,有争议需分割时,才涉及到分割问题,该房子是你婚前财产,婚后你妻为此所承担的部份债务,若分割房产时,应将其承担的部分及收益分割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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