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继承过户

请问,父母生前留下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单位改制后自建的,政府以土地划拨形式批复),可否将此房屋的产权证书上的名字继承过户到本人头上?该如何办理呢?谢谢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09-11-27-状态:未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该房屋若你父母取得所有权证,可在公房管理部门批准后(该土地是划拨形式!),办理继承过户手续;若权证仍是登记在单位名下,你也只能继承的是使用权,并无所有权,在征得单位同意后出具手续后,方可办理权证手续。

我咨询苏村野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海明达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威海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医疗事故 合同纠纷 海事海商 国际贸易 婚姻家庭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合同审查 合伙加盟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苏村野律师 > 苏村野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