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案(案件委托)

  2008年3月,我姐夫在煤矿上晚班时,因绞车放飞车撞伤头部,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脑梗塞和双肺肺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在短短的住院期间,煤矿老板仅仅拿出6万多元,后来矿方多次拒绝支付医疗费,而且暴力威胁亲属。由于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用开支庞大,家里负担沉重,他被转回家中看护,但是整个人处于植物人状态,病情恶化,于2008年9月27日死亡。
  我和姐姐四处上访政府,原本以为能为丈夫讨回公道,但是工伤赔偿的事情至今没有解决。姐姐希望能够法律途径能够争取到赔偿,现她希望委托一名负责任的律师代理本案。
  联系方式:
  电话:13304667377 王先生
  邮箱:137314887@qq.com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09-12-01-状态:未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1 劳动部门已认定工伤,并始终处于植物人状态,这样按劳动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主张权利即可.2 具体发生的地点在哪里?3 各级部门具体处理的文字材料?4 在杨某死亡后,王女士未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诉吗?具体事宜可发到我的邮箱(sucunyelawyer@163.com),我们在分析具体材料,进行案件评估后,办理委托或提供操作策略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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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海明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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