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咨询!

我是福州的摩托车,09年11月在十字路口被武警的吉普车撞伤。当时我前面有2部大巴,红绿灯显示是左转和直行,我想探头看看前面的车为什么转得慢,摩托车轮子进入左侧超车车道,这时被对面闯红灯过来的武警吉普车撞伤(左手手腕粉碎性骨折),医药费花了6000多,因为武警车子没有强制险,交警又说摄像头看不清楚,初步认定各50%责任,这样合理吗?我是在上班途中,可以申请报工伤,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处理,谢谢!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09-12-03-状态:未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若认为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合理,可以向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重新认定,医药费可根据最终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相互承担;你同时应申报工伤,将自己承担的部分医疗费用,通过工伤保险报销即可。构成工伤,一定要申报,会有很多后续的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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