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合同的欺诈
由于我的疏忽,与武汉一家童装公司签订一合同,网上宣传称所有产品均以1—2折供货,我也到实地去过,自己觉的货还不错,在加上导购者的诱惑,口头答复给1.6折供货,结果交付2.28万元的货款,加上优惠政策,供3.18万元的货,在签定合同时,甲方竟然将合同条款改为第一次进货为市场价不打折,并没有提醒我,我也就没细看就签定了合同,一直到今天货到才知道,我用2.28万元买了100多件童装,更荒唐的是他的建议零售价比我的进价(市场价)还低50%,高价买低价卖。这算不算商业合同欺诈,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09-12-05-状态:未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确实是商业欺诈,但你若主张权利,就须找到对方当初“口头答复给1.6折供货”的证据,证明签约时对你构成欺诈,否则合同你签了字,对你就很不利,对方可能说这是你应承担的商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