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婚托、骗婚行为的惩罚问题

请问下 ;我和朋友自由恋爱快一年了。她在新疆打工 ,没钱花的时候我给她寄了500元;随后我亲自过去一躺 给她买了部手机 价值500。走的时候给了它800元 ;等她回来后;安那的风俗上女方家和父母见面 又带了500元的礼品 和本人的一套衣服和鞋 200元 。在过了段时间有她姐姐一起 到县城有给她买了衣服花了300元 就在这月16的她哥结婚 我送了礼金600元;那方提出太少 提出分手;只给了我2000元 这是否属于骗婚行为
补充提问:
另外她在新疆 一年的话费 都是我交的 每次都交50 花了我700元左右 为这事 我很伤心难过 昨天都好好的! 怎么想我怎么爱我;莫名其妙的提出分手我想不通!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09-12-08-状态:未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婚姻自由,恋爱亦自由,对方提出分手,不是偶然的,多想想自身的问题,不要一味地主观认为对方有过错,甚至是“骗婚”,恋爱过程中作为一名男士有付出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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