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房子并已交首期,若现想退房,如何定违约金?
我于2年前买了一商铺,已经交了房款一半作为首期,现由于觉得开发商经营不善、管理混乱,欲退房,合同上写“若买方违约,卖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原成交价回购该单元,买方已缴纳的押金变更为买方违约应向卖方支付的违约金而不予退还,买方不再异议。如买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卖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买方另行承担赔偿责任”。而我却没有给过押金,仅给过首期。另外,这铺原应有反租的,但我却未能拿到。
请问如果我现在想不买了,我该给多少违约金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09-12-11-状态:未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这是两方面的问题,一是购商铺的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是否有对方违约的事由,若没有,你解除合同,就须按上述条款由你承担违约责任,而你并未予交纳押金,因此,对方在你已交购房款时(首付),可依据合同约定违约金(应是押金的金额)扣除,余下退给你。二是商铺返租,估计你是同与对方实为一个公司的另一个类似于物业的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吧,那可能你就得向合同签订的一方主张按合同返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