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问题?
我在2008年9月2日在厂工作冲床时因机器故障把右拇指压伤,连续住了3次院快一年才好。现在评残为七级。我发了两次工资一次400,一次1600。所以没有平均工资算,那厂方怎么赔偿?我可以得到多少赔偿?我住院还有生活费可能用了快两万。我在中山市。中山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怎么算?我劳动能力坚定为七级。我刚过实用其就把手搞伤了。发了两次工资为400,一次为1600。想问一下,厂方最高赔偿多少?最底是多少?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09-12-12-状态:未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应按工伤赔偿,既然认定了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由单位支付,医疗费用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障碍程度为七级,你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41个月的工资(按中山市2008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你与单位协商时可以此为基准上下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