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交通事故乘车人医疗费用的问题
尊敬的律师,您们好!
我想像您们请教一个问题,我兄弟2009.11.09请一辆车帮拉货去贵阳,我兄弟同座车上,途中车子侧翻。导致我兄弟第十二胸椎骨折、脊髓不完全性损害,现在下半身大部分瘫痪,交警认定驾驭员负全责。已经在医院治疗一个月,家里花去三万多元就没钱了,问驾驭员要钱治疗,他只出了五千元就说没钱了,没办法,只好出院。
请问:1、伤残鉴定委员会说脊椎损伤要三个半月后才能做伤残鉴定,我们现在可以起诉驾驭员吗?
2、事故车辆是有交强险的,可以由保险公司先垫付医疗费吗?
3、如以上两法不可行,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毕竟医生说我兄弟是有希望站起来的,但不能中断治疗。我兄弟还不到30岁,如果没钱治疗了,该怎么办啊? 我在此祈求您们了,能否帮我出个主意。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09-12-13-状态:未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第三种方案就是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以缓解治疗之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