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律师您好 由于离了二次婚没离掉,所以和老公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我有三分之一
的房产 我为了能离婚所以放弃房子产权,选择居住权,但是民政局工作人员说不
能住在一个房子里,既然放弃房子了,也没有居住权。如叫我老公写张承诺书,
承诺我有居住权,如他敢我出来,要补偿我住房费用。请问这个承诺书有用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09-12-14-状态:已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双方之间的承诺只要签字就是有效的,离婚后针对暂时无住处的情况,男方作出适当的让步亦是可以的,约定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