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价邮件短缺 急!
我想请问一下的是,我在快递公司发了个包裹内装商品(保价15000)。但收件人签收后才发现物品已经丢失(收件人付邮费)。这样快递公司会对物品索赔吗?补充,由于邮寄的时候是快递公司人员上门服务所以没有称邮件重量。
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补充提问:
你好律师,我是发件人,但物品是收件人的!我和收件人是买卖关系。我发给他的货物他签收后发现内部物品丢失。快递公司说已经满意签收他们没有责任。现在收件人向我索赔。我想知道的是这种情况下我是过失方吗?我应该索赔收件人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12-15-状态:未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因是运费到付,你方应是代办托运,收件方与快递公司成就快递运输合同关系,至于邮品损失,应由收件方向快递公司主张合同义务。而是否称重与本案无关,因上门收件后,其回到公司是要称重后才能确定快递费用,最终向收件方收取快递费时已能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