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归属问题

我和我老公都是在外工作的,我以公公的名字在农村老家买了一套楼房,这套楼属于新农村建设住宅,土地是集体土地,没有房产证,请问这套楼房在我公公百年以后,我公公的其他儿子有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力。这套楼房属于谁的?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09-12-17-状态:未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建议由你公公出具证明,证明该楼是以他的名义,实为你们出资购买,所有权应属于你们,并要附以当时出资的证明,如自你们两人的个人账户汇款至卖方或你公公的汇款凭证等;另一种方式,为预防起见,亦可由你公公写份遗嘱,该楼由你老公继承。上述两种方式可都进行,若出现了争议,可择机而行。
另在现状下,你老公的其他兄弟等法定继承人对该房产有继承权,可以继承;该房因你的户口性质是不能过户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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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海明达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威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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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医疗事故 合同纠纷 海事海商 国际贸易 婚姻家庭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合同审查 合伙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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