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有责任吗

医生说做子宫全切,有二个方法,一是有微创 二是用刀拉肚子,我选了第一种,可是手术做了一半,肌瘤太大,又改成拉肚子;结果,我受了罪,还多花了钱。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09-12-18-状态:未解决]
苏村野律师的解答: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医疗纠纷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况且其事实真相在以非专业的目光审视后所作的描述,不一定符合其原始法律状态。因此,在看不到原始材料,听不到您对你咨询的事件的详细叙述的情况下,本律师仅仅是根据您的简单描述,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咨询意见,该意见仅仅作为您分析的参考,具体问题、细节问题、操作方案与策略可通过将详细资料发至我的邮箱(sucunyelawyer@163.com)或电话(13884799368),进一步解答交流,而更可靠,更有针对性为宜。
确定医院是否有过错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应参照下述原则:1、应就医方是否已尽客观上的注意义务为标准,亦即是否采取了避免结果发生的适当措施来判断;2、诊治的医生进行医疗行为时,其学识、注意程度、技术及态度均应符合具有一般医疗专业水准的医师于同一情况下所应遵循的标准;3、医疗事故的认定以医学会的鉴定为准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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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海明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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